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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农业部在全国组织了农产品加工创业基地创建活动,按照六个条件:一是农产品加工创业基地已纳入本地农产品加工业或农业、农村经济发展规划;二是制定了基地中长期发展规划;三是具备开展农产品加工创业的基础设施条件,环境保护符合国家规定;四是入住农产品加工创业企业达到30家以上,其中70%以上企业已正常运行1年以上(农产品加工创业企业是指在3年内新办的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);五是创业企业主要围绕本地农产品资源进行加工转化,并吸纳本地农民就业超过70%以上;六是建立了管理服务机构,管理有序,制度健全,并已经开展创业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“全国农产品加工创业基地”。我委根据《农业部关于组织申报全国农产品加工创业基地的通知》(农企发〔2008〕3号)的精神,组织各县(市)区申报,经省市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层层审定推荐、农业部组织专家评选、评选结果公示等程序,评定结果现已揭晓,全国有128家基地被农业部批准为全国农产品加工创业基地, 其中,辽宁省6家基地获此殊荣,我市的东港市农产品加工创业基地榜上有名,荣获“全国农产品加工创业基地”称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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